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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军用软件能力评价工作流程及相关事项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3-10-18
关于军用软件能力评价工作流程及相关事项的公告
为进一步优化军用软件能力评价工作流程,根据相关政策按照军用软件能力评价逐级申请的要求,现将军用软件能力评价工作流程明确如下:
一、提交申请
通过GJB9001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,建立软件过程体系并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,组织开展内部评估,填写军用软件能力评价申请软件(附后),生成申报信息数据包,直接向中心提交军用软件能力评价申请。
二、申请受理
中心将对各单位的申请予以审核,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,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单位并告知理由。
三、现场评价
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,中心将于次月组织评价组对单位实施现场评价,作出单位是否达到或保持相应软件能力等级的现场评价结论。
四、综合评议
对已完成军用软件能力评价单位的现场评价结果开展综合评议,形成复核结论,未通过的告知理由并安排后续处理建议。
五、证书发放
通过综合评议,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书,证书有效期5年。
军用软件能力评价相关事项咨询电话:
李明桧 010-51981753,13811185816;
朱宇铖 010-51981754,13621389928。